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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借钱出去容易,把钱要回来可就难了。很多人在多次催债无果后,就会考虑通过法院来追债。但大家心里都会犯嘀咕,去法院立案追债得花多少钱呢?立案费会不会很高,会不会最后钱没追回来,还倒贴了不少立案费?其实,法院立案费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不是随意收取的。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追债法院立案费的那些事儿。
一、追债立案费的收费标准
追债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法院收取立案费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是: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比如,追债金额是8万元,其中1万元交50元,剩下的7万元按照2.5%交纳,即70000×2.5%=1750元,总共立案费就是1750+50=1800元。
二、立案费的预交
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追债诉讼时,需要先预交立案费。一般在提交起诉状时,法院会开具缴费通知,原告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立案费。如果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三、立案费的最终承担
立案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判决被告承担立案费,原告预交的立案费会退还。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例如,追债案件中原告主张被告偿还10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偿还8万元,那么立案费就会按照比例由原被告分担。
四、特殊情况的立案费处理
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立案费。申请时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比如低保证、特困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给予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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